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马培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1 15:51)    点击:293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二)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五)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

(六)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马培杰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马培杰律师,马培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马培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0872490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马培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大理律师 | 大理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马培杰律师主页,您是第34698位访客